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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2月9日 星期三

「房屋稅誰繳」?「房屋稅如何計算,繳稅日期」?

 「房屋稅誰繳」?

   一、房屋稅-
是一種地方稅,也是一種持有稅。房屋稅是向房屋所有人權徵收之。


  二、「房屋稅如何計算」?「房屋稅繳納日期」?

(一)房屋稅如何計算-(房屋評定現值在10萬元以下者,免徵房屋稅)房屋稅計算方式 ,分為『住家用』及『非住家用』。
1.『住家用』-
(A)自住、公益出租,其稅率為房屋評定現值 × 1.2% 。
(B)其他-房屋評定現值的1.5%-3.6%(高雄市為1.5%)
      
說明-
(A)自住使用房屋:個人所有的住家用房屋無出租使用,並供其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,且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,屬供自住使用,可適用自住房屋稅率1.2%。


 2.『非住家用』-
(A)營業使用---房屋評定現值的3%-5%(高雄市為3%)
     營業使用(人民團體)--房屋評定現值的1.5%-2.5%
(B)非住非營業使用-為房屋評定現值 × 2% 。


(二)房屋稅繳納日期-
房屋稅1年徵收1次,繳納日期為每年5/1-5/31,繳納期間為1個月。
《課稅期間是從前一年的7月1日起算至當年6月30日為止》


「違建要繳房屋稅嗎」?

依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:『 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,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,為課徵對象。』違建房屋,因建築物已實質存在,所以在未拆除前,還是要繳納房屋稅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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