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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6月26日 星期六

不動產經紀人與不動產營業員?

 

不動產經紀人與不動產營業員之差別

不動產經紀人:專門及技術人員國家考試及格(證書永久有效)

1.職務: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。

2.資格:經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並領有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者,

   得充任不動產經紀人。

3.下列文件需指派經紀人簽章:

  (1)不動產出租、出售委託契約書。

  (2)不動產承租、承購要約書。

  (3)定金收據。

  (4)不動產廣告稿。

  (5)不動產說明書。

  (6)不動產租賃、買賣契約書。


不動產營業員:不動產培訓機構上課30H+考試及格

(證書4年需換證,否則失效)

1.職務:協助經紀人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。

2.資格:經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考試合格或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,

並登錄及領有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者,得充任不動產經紀營業員。


結論:

1.目前市面上90%以上房仲從業人員,皆為不動產營業員證書資格

  (上課30小時+培訓機構考試及格),就可成為在房仲或代銷公司工作。

  但很多人和社會大眾,卻可能會誤以為他們是不動產經紀人,店頭的

  廣告也常常可看到,賀張**為本月百萬經紀人(其實90%以上只是營業員)。

2.真正的不動產經紀人,是經過考試院專門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

   (率取率約1成)+1年房仲或代銷經驗,才能取得其不動產經紀人證書的。

   此外,擁有這張證書,不但能證明不動產的專業度。

   未來不論在房仲或代銷公司工作,或是自行開業(房仲公司/代銷公司),

   也都是可以的。

   所以在拿到房仲人員名片時,不妨看看名片上的內容,是不動產經紀人

   還是不動產營業員吧。

2.不論是不動產經紀人還是不動產營業員,只要有誠實熱誠的心,也都是

    可做好房仲工作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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