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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6月27日 星期日

房地合一2.0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房地合一2.0



 


Q:房地合一是什麼?1.0跟2.0差在哪邊?

A:房地合一是針對2016年後取得房地、預售屋等交易標的,只要在2021年7月後有交易情況皆適用房地合一2.0稅制。至於2021年7月以前交易案件為房地合一1.0稅制。

房地合一跟一般常見的房屋稅(持有稅)不同,房地合一稅性質偏向於交易稅,在出售房地後,個人需在移轉登記後30天內申報,營利事業則按年申報,若出售房地有獲利必須繳稅,個人適用稅率多在10%~45%,營利事業則為20%~45%。

從房地合一1.0到2.0,主要為我國因應抑制炒作不動產風氣,自2020年啟動修法,2021年上半年三讀通過所得稅修正條例(房地合一2.0條款),將短期交易課重稅期間擴大至五年內、增列非自願售屋情況、將營利事業列入短期課重稅對象、不動產適用範圍擴大至預售屋及坐落基地,還有補足租稅漏洞。。


Q:個人適用房地合一稅率是多少?

A:房地合一2.0為個人出售持有兩年內不動產適用45%稅率、持有兩年到五年內為35%,五年到十年為20%,十年以上為15%。

而過去1.0為個人出售持有一年內不動產適用45%稅率、持有一年到兩年內為35%,兩年到十年為20%,十年以上為15%。

Q:營利事業適用房地合一稅率為多少?

A:營利事業在房地合一2.0適用稅率為出售持有兩年內不動產適用45%稅率、持有兩年到五年內為35%,五年以上皆為20%。

過去營利事業在房地合一1.0一律課20%稅負,相比之下,2.0稅負較高。

Q:適用房地合一不動產範圍包括哪些?

A:適用房地合一2.0的不動產包括2016年後取得房地、房屋使用權、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,還有未上市櫃公司過半數價值為境內不動產的五成以上股權交易,只要是2021年7月後交易案件皆適用。

相比之下,房地合一1.0只有2016年後取得房地、房屋使用權(僅個人),為2021年7月前交易案件適用。

至於2016年以前取得房屋則屬於財產交易所得範圍,須併入綜所稅適用5%~40%稅率,不適用房地合一稅;而出售2016年以前取得土地免課所得稅。

Q:如果是自住族或買賣房屋無獲利,會不會有影響?

A:房地合一2.0版修法重點在打擊短期炒作獲利者,如果是沒有獲利如賠本售屋免課房地合一稅,而買房後持有五年以上的自住族也不會受影響。

買賣房屋無獲利者:如果是買賣房地且未獲利,在我國所得稅概念等於是沒有所得,只需在期限內申報房地合一、但免課稅。

自住族:1.自住族持有房地並設籍六年以上,出售時可適用房地合一自住減免優惠,課稅所得在400萬元以下免稅,超出部分適用10%優惠稅率。2.自住族也可選用重購退稅優惠,賣低價屋換高價屋免課房地合一稅,反之則按比例退稅,但買屋及賣屋時間差需在兩年內,而且購入新屋後五年內不能做自住以外的用途。

(以上文章 工商時報2021.6.2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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