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遺產稅 (113年)
1.遺產稅免稅額:1333萬元。
2.課稅級距-
(1)遺產淨額5000萬以下:課徵10%
(2)遺產淨額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:課徵500萬+超過5000萬部份
(1)遺產淨額5000萬以下:課徵10%
(2)遺產淨額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:課徵500萬+超過5000萬部份
的15%。
(3)遺產淨額超過1億:課徵1250萬+超過1億元部份的20%。
3.不計入遺產總額-
(1)被繼承人日常生活所必需之器具及用具:100萬元以下
(1)被繼承人日常生活所必需之器具及用具:100萬元以下
部分。
(2)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:56萬元以下部份。
(2)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:56萬元以下部份。
4.各項扣除額-
(1)配偶:553萬元。
(2)直系血親卑親屬:56萬元/人。其有未成年者,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成年之年數每年加扣56萬元。
(3)父母:每人138萬元。
(4)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:每人693萬元。
(5)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、祖父母扣除額:每人56萬元。
(1)配偶:553萬元。
(2)直系血親卑親屬:56萬元/人。其有未成年者,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成年之年數每年加扣56萬元。
(3)父母:每人138萬元。
(4)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:每人693萬元。
(5)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、祖父母扣除額:每人56萬元。
兄弟姊妹中有未成年者,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成年之年數每
年加扣56萬元。
(6)喪葬費扣除額:138萬元。
(6)喪葬費扣除額:138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