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房貸壓力大嗎」?「房價負擔過重嗎」?
用客觀的數據,來看看房價對我們的影響:
(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) 附註-澎湖縣因不動產時價登錄資料小於100筆,其數據較誤差性可能較大。
首先說明:房價所得比&房價負擔率
一、房價所得比:
房價所得比=中位數住宅價格/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。
代表1戶中位數住宅價
格對於中位數家戶1年可支配所得之比值。 簡單來說,房價所得比就是平均民
眾要花多久時間,才能買得起1間房。如住宅平均價格為800萬,中位數家戶所
得為80萬,則房價所得比為10(800/80)。
(A)房價所得比目前最高的是台北市,為15.86倍,也就是說台北人平均要15.8年
不吃不喝才能擁有1間房。次高的是新北市12.13年。
(B)六都房價所得比分析(110年第三季對比108年第一季)
由圖可知108.01季-110.03季,房價所得比增加最多的分別是台北市+1.71
(+12.1%),台南市+1.25(+17.8%)。台北高所得高房價暫且不論,台南市
因南科及台積電效應,造成房價所得比大幅上升,對台南人而言是一個
承重的負擔。
二、房價負擔率:
是指將平均房價,以20年期本利均攤方式,貸款成數為7成,計算每月應償還本利。
再以應繳本利除以中位數月家戶可支配所得求算。
一般而言:房貸負擔率<30%,表示房貸合理負擔。
房貸負擔率30% - 50%表示房貸負擔能力偏低。
房貸負擔率≧50%表示房價負擔能力過低。
(A)以台北市而言,110年第三季房貸負擔率為63.3%,也就是說台北買房的人,平均
要拿出家戶所得的63.3%在房屋貸款上面。只剩下37%的家庭收入,可用在其他
方面,房貸負擔對台北人而言不可謂不重。新北的房貸負擔率也達到48%,也接
近沉重等級。
(B)截至110年第三季,房貸負擔率<30%的縣市有5個,分為雲林縣28%、屏東縣
23%、基隆市23%、嘉義市23%、嘉義縣21%。
(C)六都房價負擔率分析(110年第三季對比108年第一季)
由上圖可知108.01季-110.03季,房價負擔率增加最多的亦是台北市+5.28(+9.1%)
,台南市+4.22(+14.6%)。這2年半來,台南市因房價大幅上漲,負擔比率加重,
已成為六都之冠,買房養房對台南人而言是,已不再是一個輕鬆的狀況,
雖處南部縣市,但房貸壓力,已為六都之重。
結論:近幾年的全國普遍性的房價上漲,已造成百姓痛苦指數上升。
政府相關單位,應提出更有效對策,防止炒房。